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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以微信传播虚假信息的形式诋毁洲某农场名誉,给其造成了损害,应当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洲湖杨梅农场诉刘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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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洲湖杨梅农场诉刘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男子贪图好玩在微信群里编造散布“吃杨梅染病毒”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后又被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通过网络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刘某在微信公众号“安福贴吧”上书面向洲湖杨梅农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该农场经济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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