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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应当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师某破坏监管秩序案

裁判规则

  无论行为在死缓期....(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师某破坏监管秩序案


    内容提要:本案是本市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首例死缓考验期间再犯故意犯罪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人故意犯罪后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成为关键。本文从立法的目的、文字用语表达习惯、死刑政策等角度分析,提出了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犯罪,但其行为不属于“情节恶劣”,才符合立法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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