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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应认定为受贿罪

————XXX受贿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XXX受贿案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XXX受贿一案,对被告人XXX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XXX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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