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施寻衅滋事等罪行的,以寻衅滋事罪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郭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窝藏案

裁判规则

  以行为人为首的黑....(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郭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窝藏案

  8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等52人涉黑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