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
北京大学
【摘要】本文论述了英国自近代以来经过不断的斗争、互动而最终确立宗教自由的特殊历程。首先论述英国国教的诞生和随之而来的冲突,展现了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纠缠,穿插了制度发展的偶然与必然交集;接着,先从现实操作层面展现了英国从宗教迫害到宗教自由的幸运而复杂的过程,揭示了天主教、国教、清教等派别的不断调整的斗争关系和最终宽容共识的达成,然后从宗教自由的理论层面,以洛克对宗教宽容的前后不一的思想过程为例,梳理并分析了洛克式政教分离解释模式。文章最后从形成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制度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尝试说明英国宗教自由是一个自发生成的特殊性质。
【关键词】国教;宗教迫害;宗教自由;政教分离;自发生成
一、政治权力阴影下的国教:偶然与必然的交集
马克思说过:“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领。”
[1]宗教与社会紧密相联,从政治经济到文化艺术,从道德伦理到风俗习惯,从哲学思想到科学理论,宗教都与之密切相关。具体到英国—这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宗教与政治之间长期具有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密切纠缠关系。本文即将讨论的宗教自由的确立就不得不从宗教改革开始,而英国的宗教改革却是由一场轰轰烈烈的离婚案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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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统治一国的君主,不仅其治国方针,甚至其日常生括都有可能牵动全国,这在中外的宪政史中屡见不鲜。正如莎士比亚在其著名悲剧《哈姆雷特》中说过的这样一句话:“他不能像一般庶民一样为自己选择,因为他的决定足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危,他是全身的首脑,他的选择必须得到各部分肢体的同意。”
[3]婚姻就是如此。16世纪,正是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的离婚案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了一场席卷全国、对历史影响深远的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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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亨利八世的离婚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圣经·申命记》中说过:“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本分,娶她为妻……”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正是这样。他们之所以恩断义绝,是因为随着凯瑟琳年龄已大,生育的可能性已经没有,他们之问虽有一个公主玛丽,但当时英国法律对女性的王位继承权问题一直不明确,因此亨利八世渴望一个男性继承人。此外,亨利此刻正狂热地迷恋着王后的侍女、诺福克公爵的侄女安·波林(Anne Boleyn, 1501/1507-1536)。
安·波林不算十分漂亮,但一头乌发又黑又密,一双眼睛顾盼神飞,活泼热情、工于心计,加上在法国受过很好的教育,使亨利八世对她如痴如醉,下决心与结发妻子离婚。不料,当时教皇恰恰是处在凯瑟琳的外甥、西班牙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控制之下,因此教皇不同意亨利离婚,这使亨利极为不满。他的一个谋臣为他出谋划策道:“要合法解决国王的婚姻问题,必须使英格兰摆脱教廷的控制,使王权代替教权。”于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亨利八世接受了这个建议,决心着手宗教改革,切断英国与教皇的联系,自封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以便使他可以堂而皇之地离婚再娶。
短短5年间,亨利八世一连召集了6次宗教改革议会,筹划宗教改革事宜。在这几次议会上,不仅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离婚得到批准,还通过了一系列法案:第一,《禁止上诉法》,规定英国国王是教会与世俗的最高首领,因此任何教会法庭上的纠纷均不得向罗马教廷提出上诉,只能交由英国法庭处理。第二,《教士服从法》,规定未经国王许可,教士不得擅主,所有神职人员皆应受制于君主。所以,教皇作为连接上帝与世人之间的中间人的地位被他英国国王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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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压制臣民的不满情绪,亨利八世先后残忍地处死了罗切斯特主教和著名的人文主义者、《乌托邦》的作者托马斯·莫尔(Sir Thomas More, 1478-1535)。这两人虽勉强同意承认新王后安?波林,但都拒绝谴责凯瑟琳和亨利的婚姻,从而被认为拒绝承认国王的至尊地位,因此在言论上犯了叛国罪,终于招致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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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打击天主教势力,亨利八世又成立“王室岁入增收法庭”,解散年收入200镑以下的小修道院。这一法案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叛,但很快被镇压下去。之后,国会又通过一项法案,将所有修道院的财富收归国王。这样,亨利八世的年收入暴增10万镑。后来,为了应付对苏格兰和法国的战争,他又将全部修道院土地的2/3出售,造成了一大批新购得土地的乡绅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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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英国的宗教改革只不过是废除了对教皇的隶属关系,维护了王权及民族独立,国王和议会都不想改变旧的教义,所谓的改革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后来,一个名叫斯蒂芬·加德纳的主教坚持认为,国教“与天主教信仰相去不远”。所以,亨利八世既铲除了一些要求与罗马教廷恢复关系的天主教徒,也镇压了一些要求彻底改革的新教徒,完全一副政治铁腕做派。
宗教改革是由偶然的离婚案而引发的,但偶然的激流下也蕴含了能量巨大的潜流,四五百年后的今天再来反刍这些事件,我们可以理出一些必然因素。
很显然,亨利八世一个人单枪匹马很难完成“国教”这一改革“创举”,其实,除了国王与教廷的冲突之外,还存在着民众的支持以及英吉利民族对于教会腐败的反对情绪。这些可与当时在欧洲大陆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宗教改革大业合而观之。
在中世纪后期,整个欧洲的教会早已变成了一个非常腐朽无知的组织,“仿佛是上帝的安排”,英王的离婚案引发了英国的宗教改革,此后的进程仍旧与英王的家庭问题息息相关。不过,此时的家庭问题早已成为政治问题或是宪政问题—王位继承。国教成立后的跌跌撞撞就是在这样的政治权力的阴影下艰难而行。
前面说过,亨利八世与他的第二个王后安·波林,但他们仍然生了个女儿—未来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这使得亨利火冒三丈,安妮也就此失宠,不久亨利借其不贞而处死了她。亨利的第三次婚姻十分短暂,第三个妻子刚生下幼子爱德华没几天便去世了。心腹大臣又为他找了个外国妻子,但此女容颜丑陋、言语无味,亨利很快便和她离婚,另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但这位王后结婚仅一年半,便因对国王不忠而被处死。此后,国王第六次结婚,没有再得子女。
亨利八世去世时,是由年仅九岁的爱德华六世(Edward VI, 1537-1553)即位,倾向于国教(新教)的诺森伯兰公爵掌权,这又再度推进了宗教改革。新教的极端分子占据了教会中的一切重要职位,政府下令禁止出版除政府颁布的共同祈祷书以外的任何祈祷书。爱德华六世时代的这一系列宗教改革措施,更加巩固了国教在英国的地位。自此,人们对天主教已不太热心了。
登基仅六年,爱德华便因病早逝。根据亨利八世生前的遗嘱,若爱德华死后无嗣,王位将由他的异母姐姐、即西班牙的凯瑟琳所生的年已37岁的玛丽继位。对于国教而言,这是一段短暂的挫折,但也从此经历考验,最终取得正统。
玛丽信奉天主教,又对曾迫使其母离婚的人怀有深仇大恨。诺森伯兰公爵担心失势,于是阴谋拥护亨利八世姊妹的外孙女简?格雷为女王,这遭到了拥护都铎王朝正统王位继承顺序者的反对,在斗争中这部分人占据了上风,于是玛丽被宣布为女王(Mary I,1553-1558年在位)。可以想见,接下来的政治和宗教的“清洗”与“复仇”是如何为她奠定“血腥玛丽”的绰号的
[8]。对于新教徒来说幸运的是,“血腥玛丽”在位仅五年就死了。
按照继承顺序,接下来就轮到她的同父异母妹妹、安?波林的女儿伊丽莎白继位了,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Elizabeth I, 1558-1603年在位)。对于新教徒来说这是个更大的幸运,伊丽莎白一世由于其母之故,终生倾心于英国国教,她又远比她的姐姐精明强干,对于天主教徒,她公开宣称不管臣民灵魂的事,除非人们因信仰触犯了国家利益,对宗教采取一种平衡政策,当然是在国教的主导之下。然而,宗教之争摆脱不了政治权力斗争的纠缠。伊丽莎白的表妹、苏格兰女王玛丽失势后逃到英格兰,被伊丽莎白收留。一批天主教极端分子阴谋勾结西班牙,谋害伊丽莎白,拥立信奉天主教的玛丽。伊丽莎白女王力挫阴谋,处死了玛丽,天主教势力锐减,信徒日见减少。不能不注意的是,伊丽莎白一世执政45年,长时日的巩固和潜移默化使得英国国教的地位总算是根深蒂固了。
回想当年,英王的一桩离婚案竟触发了这场历时长久的宗教改革
[9],巩固了英格兰民族国家,这其中的偶然与必然的复杂交集确是一言难尽。这当然不能不为英国宗教自由的载体—英国国教蒙上一层浓厚的政治权力阴影。从某种程度上说,后者即是前者的产物,只是它是在特殊历史条件—欧陆宗教改革下派生的英国式的“变体”。
二、一连串的幸运过程:从宗教迫害到宗教自由
1.天主教与国教之争。“信仰是至高无上的。为了上帝理应去彻底控制人们的思想,严格执行教德,使每个人的灵魂随时受神的监视。”—这就是中世纪的信条。基督徒驱赶弊端的行为将享受赦免特权并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不符合正统教义的见解都是异端邪说,持异端邪说的人轻则失去地位财产,重则会丧身火刑柱。一份英国历史文件表明,中世纪的英国教会对待异端邪说是绝不留情的。文件中写道:
“对那些反对我们所阐述的神圣、正统的基督教信念的任何一个异端,我们将开除他们的教籍并强烈诅咒他们,我们还将谴责每一个无论以何种名义出现的异端,它们确实有不同的面孔,但它们的尾巴却连在一起,它们有着共同的虚荣心。这些受到谴责的异教徒,将被送到世俗的政权或是法官那里,受到应有的惩罚,宗教人员将首先被解除教职。世俗的异端将受到没收财产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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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种排他的宗教氛围中,成千上万的“异端分子”被投入监狱,被剥夺财产,甚至被处死。这种恐怖的宗教迫害局面在中世纪持续了一千年。
宗教改革打破了罗马天主教的禁锢,英王替代了教皇的首脑地位,国教替代了天主教的地位,亨利八世用他的铁腕镇压了一切反对他树立的新教条的人。英国的宗教改革没有带来思想自由,却使国教取得了对天主教和异端分子的迫害权力。
于是,这场旨在巩固王权、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的宗教改革引起了惊人的宗教狂热,有的人拼命反对它,有的人则拼命支持它。国教和天主教成了两个不共戴天的阵营。一个肯特郡的修女伊丽莎白·巴顿成了天主教徒在宗教改革中的第一个殉道者。而当一些保守的北方乡绅、农民、工匠发动了“求恩巡礼”运动时,其原因便在于宗教改革触怒了这些信奉天主教的人,结果遭到了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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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六世时代,权臣大肆迫害天主教徒;玛丽即位后则打算恢复天主教,因此焚死了300多名新教徒。为了所谓信仰纯洁而使国家分裂,它的代价是惊人的,痛定思痛的英国人迎来了一个创造了“宽容”精神、“平衡”手腕的伊丽莎白时代。国教虽然确立,但人们可以不信奉它,不信国教者可以举行自己的宗教仪式,不会因信仰问题而受到迫害,只要他们不危及国家。伊丽莎自女王用这种方式缔造了一个强国,这是英国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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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伊丽莎白时代的宗教宽容并未能够贯彻到底。以后的100年中,继承王位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们始终陷入宗教纠纷的汪洋大海之中。
首先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势力在宗教改革后并没有就此没落。1605年11月5日,少数天主教极端分子阴谋炸掉国会,并欲连同国王詹姆士一世一同炸死。但事情很快败露,主谋福克斯被捕处死。天主教徒遭到了人们的憎恨,以后英国每逢11月5日便有焚烧福克斯模拟像的风俗。从此,天主教徒在政治及社会多方面受到严重歧视,历时长达300多年,但是高潮已过,势力残存而已。
2.国教与清教之争。在宗教改革中,英文《圣经》和《祈祷书》的颁布,教士用英文向大众宣讲,使得基餐教成为人人可以理解的宗教思想。随着这种新教思想的深入人心和底层社会,新教的真正的普及和激进化来了,这就是清教运动的产生,成千上万的清教徒走上了历史舞台。国教与清教徒之间的斗争在伊丽莎白时代拉开了序幕。清教徒主张清除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主张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理解来解释基督教。他们相信人具有圣洁的灵魂,任何人都能够受教育,人可以根据内心的虔敬过严谨的生活。正因为清教徒的主张开始动摇国教的权威,导致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以致于演变为内战。
詹姆斯一世(James I,1566-1625)时,清教徒提出进行一种有秩序的教会革新,使人们不致为一些琐事而被开除教籍或受到宗教迫害。詹姆斯一世斩钉截铁地回答:“在英国只有一种教义,一种戒律,最关键的是,一种宗教和仪式。”因为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国王实行专制统治,此时的国教已成为支持专制王权的工具,两者已紧密结合在一起,所谓的“没有主教,便没有国王。”
查理一世(Charles I, 1600-1649)上台后,更加依靠国教来压制清教徒。他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国教确立之后才出生的国王,对国教的信奉特别虔诚,转而视清教徒为破坏秩序者。他任命狂热的国教徒威廉?劳德(William Laud)为大主教。关于劳德这个人,当时的人这样评论他:“他由其信念而变得残酷,他真诚地相信,为了灵魂获救,对一个人施以酷刑以使他皈依正统和遵奉国教是值得的。”
[13]劳德上台后,便规定教士穿上华丽的祭服举行仪式,还压制清教徒讲道,解散他们的组织并禁止他们活动。大批不堪压迫的清教徒越洋过海,去美洲寻求理想的天国,当时共有6500多名清教徒逃往国外。
此时,宗教已成为一个尖锐对立的政治问题了,以至于人们抛开宗教涵义来这样定义清教徒:“任何人只要为王国的耻辱,或贫民的苦恼,或臣民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压迫而悲伤,……他便是清教徒……任何人只要对虔信的信徒表示好感,和他们交往,向他们提供必须品,或保护他们免遭暴力或不公正的压迫,他便是清教徒。”
[14]宗教问题已成为一触即发的火药桶。1637年,劳德大主教强制信奉清教的一支—长老会的苏格兰人信奉国教,引发了苏格兰起义。查理一世迅速召集议会征税以便镇压苏格兰,未能成功后便解散国会,全国各地纷纷地抗议,清教徒们援引圣经反对国王。1640年,清教徒在新兴议会势力下与王权和国教面对面地开战了。就像历史反复证明的那样,宗教分歧总是以厮杀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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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清教徒中的长老会得势,他们掌握下的议会决定取消国教而以清教中的长老会为国教,并强制人民信奉长老会。很多人为信仰自由而战,却未能得到信仰自由。另一些清教徒极力反对这种强制性的宗教政策。清教徒最终于1649年处死了国王,建立起共和国,但不久斯图亚特王朝便复辟了。
复辟的君主查理二世(Charles II, 1630-1685)曾在流亡期间颁布宣言,宣称保证信仰自由。然而在复辟之后,国教教会再次取得了权力。国王和保皇分子对内战记忆犹新,为了减少清教对统治秩序的威胁,他们开始反过来大肆迫害清教徒。
国会通过了一系列巩固国教的立法。《市政机关法》规定:凡在市政机关工作的人必须起誓不用武力反对国王,并按照国教会的礼仪规定做礼拜。《信仰划一法》规定:所有神职人员都必须承认英国国教会,并声明在任何情况下都一定要忠实于国王。《集会法》规定:不得在私人寓所和其他地方举行不符合国教教会规定的任何宗教仪式,违者将被囚禁或罚款。《五英里法》规定:不服从国教会的神职人员和教师不得进入一切城市或他以前所住的教区五英里之内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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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迫害开始了。布里斯托市市长约翰?奈特在一年之中便把900名不服从国教者投入监狱。清教集会遭到禁止,迫害者常常推翻讲坛、拆毁座椅、破坏门廊、拆去门窗。被捕的清教徒往往没有申辩权,他们会被处以罚金、拘押、监禁,甚至后来继位的詹姆士二世(James II, 1633-1701)把大迫害推向了高潮。当时打着新教旗号的查理二世私生子蒙默思在英国西部挑起了一场叛乱,詹姆斯二世以此为借口,在西部实行“血腥法令”,300多人因不服从国教和协助叛乱而被处死,800多名清教徒被送到西印度群岛服苦役。一位妇女因向亡命的清教徒提供住宿和食物而被处死,此事震动了全国。詹姆斯二世的残酷迫害可与“血腥玛丽”相提并论。
大迫害确实使清教徒受到沉重打击,清教已经没有了内战时期的锋芒。清教已不可能用武力对抗国教了。另一方面,大迫害并没有完全消灭清教,清教徒仍在活动,《天路历程》的作者、清教徒约翰?班扬(John Bunyan, 1628-1688)就曾不屈地写道:“上帝将会在世界上(甚至在反基督者已经建立起教会政府的地方)建立起他的原始教会政府……活到那一天的人,就会看到新耶路撒冷打扮得像新娘一样从天而降。”
[17]这样的结果让人们对大迫害是否能让英国教会趋于统一深表怀疑,连查理二世也曾声称“12年来的痛苦经验表明,所有强制性的措施都收效甚微。”各阶层开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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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教宽容与光荣革命。无休止的宗教争执和宗教迫害让人们感到厌倦,大迫害产生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便是宽容的呼声—这是反思的结果。国教内部持宽容意见的人越来越多。主教托马斯?肯就曾极有代表性地说过:“英国国教会教导我要仁慈地对待那些与我们意见不一致的人。”
[19]思想家洛克这时也写了《论宗教宽容》,此事极具代表性,本文下节专门论之。
主张宽容的人越来越多,而詹姆斯二世的倒行逆施则最终使英国接受了“宽容”原则。这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而英国人把握住了它。
詹姆斯二世即位之初,曾发表愿意保持国教原则的宣言,以争取贵族及国教会的支持。但从小流亡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法国的他,骨子里却是个天主教徒,一心想进一步恢复天主教在英国的统治。其实他的哥哥查理二世也有此打算,只是在王冠与信仰中选择了前者,而詹姆斯二世却要选择后者。不过,他完全忽视了这一点,即英国人民反天主教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詹姆斯二世公开任命天主教徒担任国家的重要职务,并让他们参加市政机关工作。同时还颁布了《良知自由法令》,取消过去不让天主教徒担任国家军政职务的法律,并取消任职时要求宣誓信仰国教的法律。这种行为的意图是昭然若揭的。一心想恢复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这时已成了全民族共同的敌人。上天提供了机会使国教和清教联合起来发动了官廷政变—著名的“光荣革命”,迎立信奉新教的詹姆斯之女玛丽及其夫—荷兰执政威廉为英王,废黜了詹姆斯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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