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4年12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5年4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5年是 “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 “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一、把牢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从政治上考量,从大局和全局出发,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立足人大职能和代表职责,统筹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体现到代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代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2.坚持和落实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研究部署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党中央关于代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年度代表工作计划、重点督办建议选题等,由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讨论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情况、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情况、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大会期间代表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处理情况等,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向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报告。审议代表议案的结果、督办代表建议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等,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向常委会党组会议、委员长会议报告。
3.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召开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的通知,统筹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代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举办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开设学习贯彻代表法专栏、专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国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代表法全覆盖。修改完善代表工作相关制度性规定,督促省级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代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强代表法研究宣传阐释。
4.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的必修课和基本功。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纳入代表学习培训内容。引导代表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明确政治属性是代表职务的第一属性,政治要求是代表履职的第一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代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不代表任何特殊利益。
5.开展新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实施
选举法和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
二、服务保障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6.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围绕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开好大会的部署,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在会前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视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1月中旬至2月中旬,分别举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情况通报会,并向全体代表书面通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以 “一人一函”方式向全体代表书面通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情况。
8.组织代表研读讨论代表法修正草案。1月,会同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代表法修正草案,做好在京代表研读讨论的组织工作,重点介绍、解读代表法修正草案有关情况。代表法修正草案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全面征求代表意见建议。
9.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收集整理有关部门现行政策、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以及既往议案审议、建议办理及采纳情况,协助代表认真酝酿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增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共同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更加注重议案建议质量,不追求数量。用好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