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印发《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各直属单位: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已经2025年4月30日民政部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2025年5月12日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的奖项包括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第三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每三年开展一届。
第四条 每届评选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不超过1300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不超过2000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额分配原则上以行政区域常住老年人口总数为基准,综合地级行政区划总数、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
第五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全国“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对象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
(三)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第七条 满足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推动党中央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有效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的为老服务窗口、场所或线上平台,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工作、金融财税、交通运输、体育健身、数字助老等服务方面,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用心用情、细心耐心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