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可扩展标记语言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推进专利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据《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十七号令)第六条规定,现就全面实施以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以电子形式办理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及相关手续的,应当以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非XML格式的专利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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