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
法发〔2025〕16号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高质量涉外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就加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刻把握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2.统筹指导和协同发展。加大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质效,促推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协同发展的举措和路径,形成布局合理、公正高效、特色鲜明、服务便捷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格局,扩大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
二、创新完善审判机制,持续推进国际商事审判提质增效
3.优化案件管辖机制。发挥国际商事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的司法审判制度,制定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提级管辖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程序规范。修改完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优化涉外管辖机制,妥善处理平行诉讼和管辖冲突,为跨境交易纠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4.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完善案件审前会议机制、国际商事法庭审判业务会商机制以及优秀案例发掘、培育、报送和入库长效机制。制定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庭审工作规范等,形成国际商事法庭全流程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案件管理体系。深化实施精品战略,进一步提升国际商事法庭裁判文书说理质量和透明度,形成一批推动涉外法治建设、有规则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