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12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5年4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5年是 “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1.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显著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原则,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深刻认识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地、具体地贯彻落实到履职全过程之中。
二、履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职责
2.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落实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3.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加强涉宪性问题研究。依法纠正、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法律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4.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结合人大职责加强宪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构建自主的中国宪法话语体系,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5.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 “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 “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加强对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宣传,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稳步推进本届立法规划。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议把关,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同 “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增强立法工作合力。
7.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工作,完善代表履职规范、保障和管理制度。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基层民主,促进基层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8.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招标投标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自动驾驶、低空经济、航天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
9.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文化强国战略实施。制定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0.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稳步有序审议修改法典草案。制定国家公园法。
11.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建设。制定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网络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强化公正执法司法。
12.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统筹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中的涉外规定,强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保障。
13.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做好条约议案审议工作,依法履行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职责。
1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国家立法 “直通车”作用。加强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制定修改法律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