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5〕48号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公安部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刑〔2015〕3410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责任感
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期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源头监管、宣传防范等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协助,全力配合,确保做好涉案账户查控工作
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银监发〔2014〕53号)。根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账户的及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同时,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银监会和公安部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建设应用,切实提高涉案资金查控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认真核实,限制开卡数量,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