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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处刑的区分情节


单位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来源:刑法适用一本通(第三版)

    

  对于绑架罪来讲,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际控制被害人,即构成绑架罪的既遂。绑架中杀人未遂的,依然成立绑架罪既遂。被告人在绑架过程中实施“撕票”即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可能出现造成被绑架人死亡、重伤、轻伤以及未造成伤害等多种情形,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情节对待:(1)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致被绑架人死亡的,这就是绑架罪中典型的“撕票”。绑架罪以追求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人相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此类“撕票”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因此,对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致被绑架人死亡的,一般应按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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