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定义来看,二者都是以一方完成一定工作、另一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主要内容的合同,特征上均属于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相较于一般的承揽标的物,建设工程具有固定性、综合性和社会性特征,关系社会和公众利益甚巨,因此立法将建设工程合同从承揽合同中独立出来,对其特性进行了专章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与联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点: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根据《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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