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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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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典型案例


案例一


高效调解化解纠纷,依法保护侨胞权益


——全市首例涉侨益司法保护民事案


  基本案情

  原告孙某(58岁)与被告吴某(62岁)系夫妻,均系中国籍公民,婚后未生育子女。孙某长期居住在美国,吴某长期居住在加拿大,二人异国居住和生活。孙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吴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海内外房产、存款及债权债务。于是孙某通过在线立案的方式向朝阳法院提起了离婚民事诉讼。

  调解过程及结果

  在受理案件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年龄较大,希望法院便利诉讼方式。朝阳法院了解情况后,依托朝阳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委托融商中心开展本案的调解工作。在法院与区侨联的指导下,融商中心指派具有两国执业资质、熟悉两国法律及侨情的专业律师参与诉中调解,并运用法院信息化诉讼平台与当事人线上沟通,引导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随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再次进行多轮调解,就离婚及海内外财产分割确定了最终详细方案。法官、调解员与长期分居在美国、加拿大的两方当事人通过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完成了全部的调解庭审,并于当日出具了调解书及离婚证明书。本案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和生效证明,一共历时5天,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典型意义

  涉侨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工作关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保护。本案是朝阳法院落实最高院、中国侨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侨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后审结的北京市首例涉侨益司法保护民事案件。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涉侨当事人依托法院信息化平台全程在线完成立案、交费、身份认证、授权委托、调解、庭审等诉讼程序,法院结合侨胞特殊需求,指导调解组织在纠纷化解过程中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侨胞少跑腿”,缩短涉侨纠纷解决周期,降低涉侨纠纷解决成本,最终实质性解决了侨胞的诉讼困难。该案亦体现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注重实效、运用法治、科技赋能,在专业涉外调解组织的助力下,不断夯实侨益司法保护,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专业、有效的诉讼服务,推动涉侨纠纷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案例二


依法保障台胞在大陆不动产权


——陈某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1997年8月1日,台胞陈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署《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预售契约》),约定陈某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后某房地产公司将涉案房屋交付陈某并于同年8月4日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预售预购登记。陈某主张其已交纳全部购房款并提交购房发票,并主张其购房后即返回中国台湾地区,但未收到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通知。2020年陈某来京定居,询问办证事宜时得知不存在登记障碍,但某房地产公司不予配合,故诉至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涉案房屋产权登记。某房地产公司主张,不确认购房发票的真实性,不同意陈某的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双方所述及在案证据可知,陈某已经履行付款义务且入住房屋居住至今,现涉案房屋不存在办理产权登记的客观障碍,陈某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涉案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协助陈某办理涉案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登记至陈某名下。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中台胞在大陆购房,因故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又因购房时间距今过久导致开发商难以核实购房款支付情况,面临付款证据无法找寻且购房资格受限等问题。在事实审查过程中,法院克服因购房周期过久导致购房手续不规范、不完整的证据困境,从买受人面临的行权不便的现实角度出发,稳妥运用经验法则和证据审查、证明标准,进而作出了裁判,为台胞在京购房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本案入选“北京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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