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9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修法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突出问题,从强化准入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有利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管理,为相关领域
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提供更好法治保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采取“小切口”模式修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
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完善法律制度,补齐监管短板;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牢
食品安全底线,合理规定许可适用范围;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介绍说,关于修改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