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4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共有23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大家充分肯定国务院的报告,认为报告框架合理、内容充实,提出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请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健全整改和问责机制。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因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基础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所导致。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
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中指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础制度有待完善。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落实好
企业国有资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