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的说明
——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司法部部长 贺荣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说明。
一、起草工作情况
学位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事关学位体系、学科发展、人才评价标准等,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升学位工作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深化科教融合育人,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李强总理对推进高等教育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作出部署。丁薛祥同志就高校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