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提升恐怖主义犯罪侦查效能和反恐预警防控成效显著,但在反恐怖侦查部门广泛应用大数据侦查手段的背后,是反恐侦查权的显著扩张和公民私权利的隐性收缩.结合刑事诉讼原则和程序规范对大数据侦查运行样态进行检视,我国现行规范体系和法定侦查措施并未对恐怖主义犯罪大数据侦查的界限和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当前理应回归刑事程序合法性原则,进一步调适恐怖主义犯罪大数据侦查的应用范围与适用限度,并从恐怖主义犯罪大数据侦查的法律定位、控辩平等原则的规则修正、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等三个方面构建恐怖主义犯罪大数据侦查的法律规制体系.
恐怖主义犯罪大数据侦查 刑事正当程序 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