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研究胃肠镜检查相关医疗损害案例的基本特征、司法鉴定及审判特点,提高医患对胃肠镜检查的风险认识,注重胃肠镜检查前的宣教,为司法鉴定人员及审判人员提供此类案件鉴定和审判思路,把握同类型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方法 纳入 2010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涉及胃肠镜检查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 100 例,对文书类型、年份、地域、法院层级、司法鉴定详细情况、法院判决责任比例等进行分析.结果 案例数从 2017 年开始明显增多,以 2020 年和 2021 年案例最多,共占比 39%;发生纠纷较多的地域为福建、广东、山东、上海、辽宁、北京、江苏,共占比 58%;鉴定主要方式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占比 82.0%,医疗损害鉴定中重新鉴定的 4例,均更改了原鉴定意见;就诊患者中男性较女性多,就诊原因以"消化道不适"为主,占比 63%;医疗损害后果主要为消化道穿孔,占比 37%,其中又以结肠穿孔最为常见;100 例中认定胃肠镜检查存在过错的有60例,医疗过错类型集中在"术中操作不当",达42例,各过错类型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从"无作用"到"完全作用"均有不同比例,其中损害后果为"术中操作不当"及"检查不及时延误治疗"的原因力大小均在"次要以上作用";法院判决责任大小为31%~50%的案例最多,共23例,其次是71%~100%的责任比例,共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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