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对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可以依法进行监督,但理论和实务界对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存在不同认识,因此,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保障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内涵和外延.关于如何明确上述问题,其本质是线索来源问题,通过理清对"履行法律监督指责中发现"的认识,可以明确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案件线索来源,涵盖了"四大检察"履职中发现,但是从检察机关内部分工来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职能主要由行政检察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