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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针"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法制博览》
2024年
1
15-18
王森
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刑法上的"拍针"行为,是指做身体假证明使犯罪嫌疑人逃避羁押的行为.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之争是由于对刑法机能侧重不同导致的,对轻罪应采取实质解释立场,对重罪应采取形式解释立场,"拍针"行为的法教义学分析应当采取实质解释,由此本文认为,"拍针"行为可以成立包庇罪.
"拍针"行为        包庇罪        实质解释        形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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