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 > 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这是继1996年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改革与完善。为正确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修改情况,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以下简称《2021年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解释》共计27章、655条、9万余字,历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八次审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三次审议,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以下简称《2012年解释》)相比,《2021年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为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掌握《2021年解释》,我们特意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1.同序对照。《2021年解释》条文和《2012年解释》条文不仅相互对照,而且特意作同序安排,即都按照各自自然顺序排列。这样不仅能够对照发现修改之处,而且可以方便查阅新条文和原条文。 2.醒目标识。对新条文修改或增加之处作黑体标识,对原条文修改或删去之处加阴影标识。结合同序对照,修改之处一目了然。 3.明晰沿革。《2021年解释》部分新增或修改条文,系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在上述条文下方以楷体列明。此外,个别条文作了体系位置调整或者文字内容整合。对于这些条文,除了在对照表中作出明确标识外,还对条文相关内容的来源及去向等进行简要注释。这样,解释条文的来龙去脉非常清晰,便于学习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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