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页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7
ISBN 978-7-5109-3180-2
Ⅰ.①最… Ⅱ.①最… Ⅲ.①劳动争议-劳动法-法律解释-中国②劳动争议-劳动法-法律适用-中国 Ⅳ.①D922.591.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21)第101378号
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著
策划编辑 陈建德 李安尼
责任编辑 赵芳慧
出版发行 人民法院出版社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电 话 (010)67550628(责任编辑) 67550558(发行部查询)
65223677(读者服务部)
客服QQ 2092078039
网 址 http://www.courtbook.com.cn
E-mail courtpress@sohu.com
印 刷 三河市国英印务有限公司
经 销 新华书店
开 本 787毫米×1092毫米 1/16
字 数 657千字
印 张 44.25
版 次 2021年7月第1版 2021年7月第1次印刷
书 号 ISBN 978-7-5109-3180-2
定 价 158.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清理涉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为契机,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原有4个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作清理整合。经反复研究论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本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重新修改制定本解释,有以下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统一实施劳动法律和《民法典》。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律不断发展、完善,为应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先后颁布施行4个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内容丰富、体系庞大,跨越所谓劳动法时代和劳动合同法时代,因此也出现了200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2006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相关内容与后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本解释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制定。需要指出:一是劳动法律与民法关系问题。劳动法律属于社会法范畴,有其特有理念和规则,民法则属于私法范畴,民法与劳动法律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有关规定。例如《民法典》对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同,本解释相关条文并未依照《民法典》规定作修改,而是与《劳动合同法》保持一致。但是劳动法律没有规定时,《民法典》仍有适用余地,劳动法律中的部分概念、
第二,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一,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利益,有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构建科学、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一审收案数量每年超过40万件,且呈逐年递增态势。这些案件的处理,既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发展,又涉及我国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果的落实。正因为如此,本解释制定中,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发展,例如经济补偿、赔偿金制度等,以及新形势下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平衡,对原解释特别是200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2006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有关条文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条文应当结合这一背景来理解。
第三,有利于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准确理解法律。按照诉讼程序进程和劳动关系演变规律,将原解释中的相关内容整合归纳。本解释原则上分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管辖、裁审衔接、当事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其他事项8个部分。通过归纳整合,更加有利于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完整、系统地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内容,依法
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和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司法解释条文原意和制定背景,我们延续以往惯例,组织参与司法解释起草和讨论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同志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业务专家撰写本书,逐一对解释条文作翔实阐释。为使读者深入理解司法实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比照条文顺序精选了相应案例附后,进一步增强了本书的实践性,以满足各界人士在司法实践以及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中的多样化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1年6月18日
凡 例
1.法律文件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略,其余一般不省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为《民法典》。特别说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200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为2006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为2010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简称为2013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