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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金融法治前沿.总第1辑/刘贵祥主编;林文学等副主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23.5
ISBN 978-7-5109-3758-3
Ⅰ.①金… Ⅱ.①刘…②林… Ⅲ.①金融法-研究-中国 Ⅳ.①D922.280.4
中国国家版本馆CIP数据核字(2023)第045155号
金融法治前沿(总第1辑)
刘贵祥 主编
策划编辑 韦钦平
责任编辑 郭 粹 赵杰琼
封面设计 尹苗苗
出版发行 人民法院出版社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电 话 (010)67550562(责任编辑) 67550558(发行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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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刷 天津嘉恒印务有限公司
经 销 新华书店
开 本 787毫米×1092毫米 1/16
字 数 388千字
印 张 19.75
版 次 2023年5月第1版 2023年5月第1次印刷
书 号 ISBN?978-7-5109-3758-3
定 价 69.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金融法治前沿(总第1辑)编辑委员会
主 编:刘贵祥
副 主 编:林文学 刘宏华 綦 相 焦津洪 蔡慧永
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牛晓锐 付金联 李翰阳 杨永清 杨明宇
肖 凯 周伦军 赵 红 葛洪涛 谢 丹
潘勇锋
执行编委:周伦军
编辑部
主 任:韦钦平
副 主 任:李 锐 兰丽专 胡雅妮
编辑部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元义 王 晶 沈竹莺 周兰领
徐宇翔 徐晓音 郭 粹 黄珊珊
导 言
刘贵祥
岁月缱绻,葳蕤生香。时值全国上下掀起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之际,在各方面鼎力支持下,经过编辑部的策划、协调等不懈努力,《金融法治前沿》连续出版物第1辑正式出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保障与服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是金融法治的根本目标。金融法治的发展完善,不仅需要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在分工负责基础上加强沟通,也需要理论与实践的交流。
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经济思想,以金融法治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交流平台;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以金融司法公平正义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交流平台;作为各级法院正确理解把握适用法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能动司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交流平台;作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绝对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交流基地;作为学习、把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金融工作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交流平台;作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金融领域、金融审判执行领域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完善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交流平台,《金融法治前沿》旨在“聚焦金融法治前沿问题,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北京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等单位共同打造。“跟上和适应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
《金融法治前沿》每辑具体组稿工作由法院系统成员单位轮值承办。北京金融法院作为第1辑承办单位,在组织稿件时聚焦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前沿理论与法治实践的“融合”,经过广泛征稿和严格审核,最终汇集成册的文章中,既有“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实践智慧,也有法院系统的金融司法经验,还有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
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当前我国金融稳定法的起草工作,从国际金融稳定立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深入探讨,提出健全我国金融稳定立法的建议。中国证监会结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全面梳理并深刻评析案件的重点难点法律问题,进一步彰显该案的重要意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聚焦保险公司股权违规问题,从股权违规的表现形式着手,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行政监管的实践路径。
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对近三年证券纠纷,尤其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总结近年来证券案件重点疑难问题和裁判思路的变化,并结合修订证券法从司法应对角度进行了展望。上海金融法院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意大利裕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保函纠纷案入手,围绕案件法律适用、独立保函不当拒付责任成立的认定、给付迟延的赔偿范围确定等问题展开了细致的分析论证。
北京大学郭雳教授等立足于公募REITs经营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围绕公募RE-ITs的治理逻辑与投资者保护问题,深入论述其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创新特点,以及对参与各方的新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也面临着新的研究课题。《金融法治前沿》愿为所有致力于金融法治完善的各界同仁搭建起研究交流的平台,期待大家在这里能启迪思想,凝聚共识,为金融法治建设增砖添瓦,贡献力量!
2023年3月
民法典视域下的金融法治
王利明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与金融业务息息相关,其颁布实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民法典构建了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为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民法典规定了完善的担保物权制度,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实现规则和保护规则,确认了禁止高利借贷等规则,规范了借款、保理、融资租赁等合同,从而在维护金融安全、构建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法典物权编统一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制度,构建了以登记为中心的优先受偿顺位规则,扩张了担保合同的范围,衔接了担保物权与其他功能性担保之间的关系,必将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资金融通,有效保障债权,繁荣金融市场。
金融业务本身具有专业性强、业务类型新颖、交易结构多元和法律规则复杂的特点。因之我国的金融法律规范文件也纷繁复杂,对分散、庞杂的法律规范进行体系化并在此基础上寻找共同规律难谓易事。进入民法典时代,一方面,司法审判人员在适用调整金融交易关系和规制关系的金融法律规范时,应当既呼应民法典意思自治的基本理念,同时要把握、理解并运用民法典有关金融方面的新理念。另一方面,要以民法典为准绳,根据民法典有关金融业务的新规则,依法公正处理各类金融纠纷,维护金融安全有序。为了有效适应金融领域创新快速性、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准确把握民法典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的意旨,并与具体个案情形密切结合,妥善处理好各类金融纠纷。应更好发挥案例具体针对、及时有效的作用,因此审判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就显得尤为重要。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此次《金融法治前沿》连续出版物的刊行,即是金融行政、司法和学界携手将民法典融入金融法治的一次生动实践,必将为鼓励金融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不断创新夯实理论基础,同时为阅读此书的金融法律服务从业者提供有益参考。
2023年2月
走向协同共治的司法与监管
吴晓灵[1]
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法律的实施。在司法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是法律法规的生命力所在。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同是规则制定和规则实施的重要环节,加强二者的协同治理对于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提升金融的治理能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金融专门法院的建立,中国法院金融专业化审判在不断深入发展,金融法院的大数据监测能力和重大案件处置能力也稳步提升。
金融专门法院从四年前上海一枝独秀,到去年的京沪比翼齐飞,再到今年成渝成立后的三足鼎立,中国特色的专门金融法院司法矩阵已具雏形。我希望金融专门法院可以从金融监管的司法配合和司法推动两个层面实现协同治理。通过监管规则的个案适用、被司法解释所吸纳,通过司法建议、联合发文等途径实现协同共治。
《金融法治前沿》连续出版物,为司法与监管的双向交流开辟了崭新的路径,有利于向社会传播实践中积累的监管做法和司法经验,也能更好地发挥对金融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我期待人民法院通过金融规则的司法填补和金融创新个案的司法介入,更好地支持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最后衷心祝愿《金融法治前沿》越办越好!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