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