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责任落实的通知
榕水利综〔2025〕124号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水利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安全质量和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要在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首要责任,强化人员、工程资金和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的日常跟踪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防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失察失管。实施代建制的项目,由代建单位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