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七部法规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七部法规的决定
(2025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七部法规:
一、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