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
南开政办发〔2025〕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维护财经秩序和经济安全,促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保障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内控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业务活动与权力运行,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要提高思想认识,稳固内控根基,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内控理念深入人心,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下,形成全员参与内控建设的良好氛围;要推动业控融合,深化内控执行,将内控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内控管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始终,通过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降低业务风险;要注重优化升级,不断更新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推动内控管理工作与内部业务发展、与外部环境变化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增强内控工作实效;要形成相互制衡而不相互制约的机制,一人一部门犯错,多人多部门纠错,并设立刚性拦阻、熔断条件,守住底线、及时止损。
二、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内控流程
(一)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工作。加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设置专职岗位,统一协调内控工作。应当建立跨部门高效协同机制,确保关键信息畅通、职责紧密衔接、监督协同联动。清晰界定职责,强化协作效能,夯实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