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届】21号
《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已于2025年6月25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30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
(2025年6月25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证餐饮服务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