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授权“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权的决定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授权“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权的决定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延边州农业生物资源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质效。经我厅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吉林省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授权“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权事项决定如下。

  一、授权事项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到微信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分享链接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