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5〕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要求,此次试点工作主要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分区域和单位两类开展试点申报,通过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等措施,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阶段转化。为做好试点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