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衢政办发〔202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0日
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化的需要,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明确予以界定,并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的控制线。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三、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相关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