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榕林〔2025〕42号
  
陈能华代表:

  《关于进一步推广“以竹代塑”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以竹代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筑牢资源基础,推进精深加工,加强竹产品研发,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有力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一、积极谋划“以竹代塑”具体措施。根据《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出台福州市“以竹代塑”工作具体贯彻措施,主要包括资源培育、精深加工、品牌建设、科技研发、消费引导等内容,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倡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到微信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分享链接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