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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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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的通知

闽建办建函〔2025〕16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质量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履职能力,经研究,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配备质量员,质量员100%持证上岗。
  2.规范质量员履职行为,质量员履职合格率达90%以上。
  3.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管控,减少工程质量易发问题。
  二、整治重点
  1.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配备质量员,质量员未持证上岗。
  2.施工企业对质量员不够重视,质量员岗位价值被低估,履职独立性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发展空间有限。
  3.质量员在隐蔽验收等关键环节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绑扎、锚固和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设置等失管失控,导致出现渗漏、裂缝等工程质量易发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人员配备
  1.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质量员,质量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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