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省直企业报送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省直企业报送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经营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吉林省省直企业报送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登记的企业。

  二、报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企业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三、报送方式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到微信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分享链接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