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作部署,结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