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闽科平〔2025〕8号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等科研攻关机制,梳理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科技安全支撑。省科技厅公开征集了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重大技术需求(难题),经过对相关选题和榜单的调研论证,凝练形成了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榜单(选题)。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榜单(详见附件)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应按照“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详见附件)所规定的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项目的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福建省需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省内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并承接科技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对需求方和揭榜方于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省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三)申请省科技厅资助经费不得超过榜单/选题表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省“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单位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揭榜方应能与合作单位或需求单位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四)省“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