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实施细则(2025年)》的通知
湖交〔2025〕63号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市港航管理中心:
为持续推动我市船舶电动化革新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州市实际,特制定《湖州市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实施细则(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8日
湖州市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实施细则(2025年)
为持续推动我市船舶电动化革新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