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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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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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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民政局、宜宾银保监分局、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民政局、宜宾银保监分局、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宜发改发〔2022〕166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00号)要求,按照四川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安排,现将《宜宾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口岸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各口岸所在地要在口岸现场及口岸管理部门网站上公布本地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清单内容调整时报口岸主管部门备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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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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