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计划的通知
舟政发〔202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舟山市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l〕10号)和省政府关于帆张网渔船淘汰整治的相关要求,通过实施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帆张网渔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依法治渔、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实施减船转产行动,促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渔业可持续化发展,助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综合整治、减转结合、疏堵并举”,力争在2023年底前调减帆张网渔船90%以上(其中,2022年底前调减帆张网渔船50%以上,力争调减60%以上),2024年9月16日前实现帆张网渔船全面清零、渔民顺利转产、渔区社会稳定的目标,有效保护海洋生态,有效遏制海上渔船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