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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张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裁判规则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张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基本案情

 张某在某网络公司担任区块链工程师一职。2020年7月,他在参与公司开发某项目期间,得知项目账户内存有大量以太坊,动起了歪心思,想攻击公司账户来获取以太坊。于是张某凭借工作之便,以“代码学习”为由,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程序代码和私钥。

 据张某称,他曾加入某“技术交流群”,群内成员能够通过破解代码来获取虚拟货币进行套利,于是他将代码和私钥分享至该群,邀请群成员Jack破解代码并攻击公司账户,获取106.15个以太坊。张某表示,自己将获得的以太坊进行“洗币”操作,打算后期上涨后再进行分配。他将以太坊换算成其他形式货币后,通过妻子等多个账户转移,再转回其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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