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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项犯罪活动

————柯某某等人涉黑案

裁判规则

  以柯某某为首,以....(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柯某某等人涉黑案


  2月8日上午,襄阳中院在枣阳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对柯某某等19人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案件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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