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问题不断凸显,而相关损害的补偿责任问题却尚未得到立法的明确回应.气候变化造成损害存在责任主体难以明确、责任分配方式复杂、跨国机制难以建构等问题.气候变化损害补偿责任与传统侵权责任存在诸多差异,需要重新审视,并对其中涉及的多方利益予以平衡.我国在气候变化治理过程中,应当以气候变化全球规制路径为视角,分析相关损害责任特征,明确我国参与气候治理的总体立场.推动建立气候变化相关的资金机制,以分散相关补偿责任风险,并调整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多种手段协同治理来回应国际温室气体减排需要,推动国际范围内气候变化损害补偿责任体系的建构.
                                        
                                     
                                    
                                        
                                        
                                           climate change        loss and damage        environmental infringement        greenhouse g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