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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调查核实权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5年
3
22-43
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调查核实权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发展沿革历经了萌芽期、确立期和完善期等阶段.调查核实权属于内生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之中的保障性权利,是司法权的实际运用,性质上具有民事性特征,范围上具有广泛性特征.调查核实权具有保障行权、矫正司法差错、净化司法生态、平衡当事人诉讼地位和发现案件客观真实等制度性功能.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应当遵循合法性、尊重规律性、合比例性以及职权性等基本原则.调查核实权的程序制度由启动、范围、对象、方式、措施、效力等组成,并应获得包括权力规范、效力约束、配合义务、调卷权、保全、制裁等制度性保障.
民事诉讼        调查核实权        程序功能        制度保障
civil litigation        right of investigation and verification        procedural function        institutional safe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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