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讼原理来看,二审审理的续审制模式与攻击防御方法的适时提出主义、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开放立场,在体系上具有"亲和性"与"兼容性".我国二审程序在审理模式、证据与事实的提出以及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方面潜藏着结构性的矛盾.对于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理论关注的视野已经从单纯保护被告的利益,转变为综合考虑各方主体的利益.现行法规定的二审增加诉讼请求之要件过于狭隘,在规范层面有必要从"被告同意"要件拓展为"请求基础事实同一"要件.以此为前提的二审诉讼请求的增加,在方便原告行使权利,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提升诉讼经济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告的防御利益与审级利益造成的损害.在思维方法上,这代表着从亲实体法立场到诉讼法本位立场的转变.即从静态的性质界定与要件分析之方法,转变为动态的情景考察与利益衡量之方法.
适时提出主义 续审制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基础事实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