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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法制化:制度源流、实践进程与历史必然
《行政与法》
2025年
1
38-49
刘志勇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我国财产申报制度从探索到逐步完善至今已超过35年,从制度雏形到实践进程,财产申报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每一时期都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当前实行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核查制度已具备了财产申报制度的所有要素和主要特征.我国实行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当前反腐败的态势以及党中央反腐败的勇气和决心,为财产申报法制化奠定了条件.财产申报能够引导利己之心向公益之心转变,能解决反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并直触腐败根源.在国家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和治理能力逐渐增强的情况下,财产申报的法制化已是历史必然.从财产申报制度确立的历史发展轨迹看,一国由腐败转向廉洁的拐点恰恰始于该国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和施行.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和政府开始高压反腐,在高压态势的震慑下,腐败有所收敛,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开始得到扭转.但在高度复杂及高度不确定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已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腐败问题依旧存在.在适当的时候使财产申报法制化,可以有力遏制腐败的发展蔓延,从而为其他改革措施的推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
财产申报        领导干部        预防和惩治腐败        法制化
property declaration        leading cadres        prevent and punish corruption        leg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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