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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诈犯罪治理共同体数字素养的提升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
5
48-55
陈永峰;王慧
河南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新乡 453007
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为社会发展提供新质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社会治安风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是其中之一.为了应对新的社会治安风险,必须以科技为支撑来满足社会治安治理的新需求,而提升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是科技治理的必然选择.具体来讲,提升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在电诈犯罪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具有以下价值:提升社会电诈风险承担能力、重构数字时代道德以及促进犯罪治理的发展与创新.电诈犯罪治理共同体的数字素养提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相关法条不完善、公安机关治理角色不明确、企业合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以及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为此,应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实施细则》,落实公安机关"第一责任人"角色定位,进一步加强警企合作以及全方位促进公众参与,以切实提升电诈犯罪治理共同体的数字素养.
数字素养        电信网络诈骗        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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