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类案不同判的问题日益严峻,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建立就旨在解决这一问题.类案运用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问题,需从观念、制度和方法上扫清障碍.为此要明确不同类型案例的效力指向,指导性案例效力的特殊性源自受较强形式权威与理性权威的共同保障,其他案例的规范性效力更多由其内在的实质合理性所塑造.在类案运用过程中,需要贯彻类比的比较思维,尤其是学会准确判断案例之间的相似性,只有确证前案与后案存在实质相似性才获得了运用类案的基本前提.参照类案时应将类案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把裁判规则与案件事实、判决理由及法律适用联结起来,以裁判规则限制法官的裁量恣意.此外,还应注意类案同判原则具有限度,要正确对待司法裁判的多样化和差异性,避免僵化地将这一司法理想推向极端.
指导性案例 类案同判 类比思维 裁判规则 判例制度
Guiding Cases Like Cases Should Be Treated Alike Analogical Thinking Rule of Decision Precedent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