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上的经济往来方法被引入进受贿作案的手段中来,虽然两高于2007年针对“十种新型贿赂犯罪”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打击新型贿赂犯罪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该解释本身尚有一些规定较为笼统,加之司法实践中受贿方式的复杂多变,实践中在认定某些新型贿赂案件时仍然遇到各种难题,而“官员放贷取息行为”就属于其中的难题之一,目前,关于“官员放贷取息行为”的研究成果较少,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于此行为的定性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拟对该行为的定性进行系统分析,期冀为化纷止争提供有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