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信”平台本周新增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案由裁判规则共计162篇
2024.11.25-2024.12.1期间,“法信”平台内容新增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案由裁判规则共计162篇,总计231112篇。重要新增裁判规则包括:
(1)承运人签发提单时对装载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未作批注,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
——指导性案例232号:某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帕某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2)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海难救助,参与救助的船舶应当被视为独立的救助方
——指导性案例231号:东莞市丰某海运有限公司诉东营市鑫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难救助纠纷案
(3)已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构成虐待罪与重婚罪,应依法并罚
——刘某坤虐待、重婚案
(4)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
——梁某伟故意伤害案
(5)当事人对依据在先生效裁判重新作出的行政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该被诉决定是否全面、准确履行了在先生效裁判以及是否增加了新的事实或理由
——上诉人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东莞市力源电池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6)轮胎压路机不属于须强制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
——小魏诉某工贸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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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